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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第七百零七章 先秦诸子百家之名家公孙龙2

接下来便是《通变篇》“二有一乎?”“二有右乎?二有左乎?”此篇今人看来更是完全不知所云。

怕是没几个人知道为什么要讨论一二、左右。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左就是左右就是右。

还需要来提问故作惊人之语吗? 这明显就是受到了古今字义流变的影响。

回归到易经就会发现先秦一往往被用来描述本源、内涵、整体二则是列举其外延类别。

一到二往往是概念的缩小限定。

二是在一基础上的限定任何二都不能包含完整的一。

比如白马这个二就比马这个一的概念范围更小。

白马也不可能保护所有的马的类别。

左右是二的并列为关系简言之左右并列为二。

如白马黑马中的白黑就是并列为二但左二与右二不同。

这一篇中描述的是名家的分类逻辑。

分类逻辑:第一分类的对象有大共性一。

第二分类的根据是对象不具有某种小共性种差。

第三分类的结果子项并列累计外延与母项相同。

第四子项结果相互排斥界限分明不能模棱两可。

第五必须有且只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

其下便是《坚白论篇》“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翻译成当下的言语就是坚硬这种性质、白色这种颜色、石头这种共性三者能同时感觉到吗?回答不能。

感官分离可以同时看到白石、坚石。

但不能看到坚白石。

手摸得坚不得白。

眼看得白不得坚。

感官相分离而处理大脑只有一个识别就有先后顺序。

哪怕自以为是同时看到与摸到大脑的信号传输也比有差异。

这一点正好与泰州学派最近的研究相通有的人就是听觉为先有的人是视觉为先有的人是味觉、触觉为先。

此外更重要的是其后文强调“石其无有恶取坚白石乎?故离也。

离也者因是。

”“力与知果不若因是。

且犹白以目见目以火见而火不见。

则火与目不见而神见。

神不见而见离。

”“坚以手而手以捶是捶与手知而不知。

而神与不知。

神乎是之谓离焉。

”“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

” 这里进一步强调坚、白只是偶然石才是本相共性坚、白不是石所独有。

石这一共性蕴藏于坚、白这些个性的事物当中。

感觉没有理性可靠但后者更慢前者能更快认识事物一般特征。

比如先认识坚、白再理性推理出石头。

理性以感性为基础。

人的心智将感觉与理性相结合才能构成知识。

单纯感觉不需要理性推理的不叫知识。

全是理性推理缺少具体感觉支撑也不是知识。

《名实之辩》中更是直接写出了“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位也;出其所位非位焉;位其所位焉正也”;名实相当“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

”进一步表明了名实相符的重要性。

这里近乎是点名了前期杭州出版的第二版逻辑学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三大定律。

物不过其实实不旷其位正位正名名实相符。

跟儒家的名不正言不顺完全是两个意思。

儒家是做事的名头或者是合法性的大义。

而名家这里是更基础更一般的概念。

举例是白马黑马属于马。

但如果说白狗是马就言过其实。

而马包含了白马黑马。

但如果规定马不包含种马或者还包含海马。

那么马这个名对应实就是出位。

只有马所指称的马的集合都属于真正的马且加起来等于所有马时马这个概念对应的实才算是正位。

这里面自然就包含了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与排中律。

其章节提问第一个干脆是让“列举当前哪些做到名实相符的名称并解释概念内涵与外延?”第二个则是“共性与个性的作用分别是什么在什么情景下谁更重要?” 喜欢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请大家收藏:()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20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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