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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改革第38章 司法改革三

司法改革的三大支柱——抓捕(锦衣卫)、起诉(刑部)、审判(按察使司)——已初步确立朱由检的目光便落在了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监督。

他深知若无有效的监督任何精密的制度都可能在其执行过程中腐化变形。

这一次他将都察院左都御史瞿式耜召至了御前。

瞿式耜素有清直之名风骨铮铮正是执掌风宪、担当此任的绝佳人选。

“瞿卿” 朱由检开门见山“如今锦衣卫专司缉捕取证权柄甚重。

朕思虑需得有一双‘眼睛’时刻盯着他们以防其滥用职权、罗织构陷。

朕意由你都察院的御史们介入监督锦衣卫的取证过程确保其手段合法、证据确凿。

爱卿以为此法可行否?若可行你需要增设多少人手?” 瞿式耜闻言并未立即附和而是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他眉宇间带着惯有的严肃。

作为都察院的掌舵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监督的重要性也更明白其中的艰难。

片刻后他抬起眼目光清澈而坚定拱手回道:“陛下明鉴!欲防司法之弊风宪监督确是不可或缺之一环。

陛下命御史监督锦衣卫取证此乃正本清源之策臣以为势在必行!” 然而他话锋随即一转语气变得极为审慎:“然此事关乎重大操作尤需谨慎。

臣有数虑不得不陈于陛下。

” “其一监督之界。

御史监督当重在取证之过程与手段是否合法、有无刑讯逼供、是否伪造证据而非干涉其具体侦缉行动。

此界若不清恐致御史与锦衣卫权责纠缠互相掣肘反误正事。

” “其二专业之能。

取证一事自有其门道。

若派寻常御史前往不明就里恐被锦衣卫以专业之名虚与委蛇监督流于形式。

臣请于都察院内择选通晓刑名、心思缜密之御史专司此责并需对其进行相关历练方能胜任。

” “其三独立之权。

监督者若受制于被监督者则监督形同虚设。

派驻之御史需有直奏陛下之权其考核、升迁亦由都察院独立负责不受地方及锦衣卫之掣肘。

” 说到人手瞿式耜显然早已深思熟虑他略一计算便清晰奏道:“若欲行之有效而非点缀门面。

臣估算至少需增设御史二十员专司此事。

依案情轻重或一人监督数县或数人共查大案。

并需配备相应书吏、随员以资办公。

总数……约需新增五十人编制岁耗银约数千两。

” 他最后恳切道:“陛下此事贵在精与专而非广铺摊子。

若得精干公正之人二十御史足可震慑四方;若所用非人纵有二百员亦是无用。

臣请陛下允臣严格甄选人员并明定《监督条例》使双方皆有章可循。

” “行啊就按爱卿说的办了。

” 朱由检爽快地批准了瞿式耜的整体方案但对其中一个关键细节做出了更符合现实政治运作的调整。

他略作沉吟说道:“至于爱卿所请的‘直达圣听’之权……朕以为可略作变通。

今后派驻御史在监督过程中若发现锦衣卫确有重大不法情弊其奏报须先呈送你都察院衙门由左都御史——也就是爱卿你——亲自牵头核实、审议。

若情况属实再由你都察院以衙门名义具本上奏直达朕前。

如此层级上报爱卿以为如何?” 瞿式耜是何等人物瞬间便领会了皇帝的深意。

他非但没有觉得权力被削弱。

反而认为此举更为稳妥、持重。

他立刻躬身由衷赞道:“陛下圣明!如此安排更为妥帖!既可避免言路混乱、琐事烦扰圣听亦使臣能统揽全局尽责审核确保所奏之事皆经风宪衙门公议证据确凿。

如此监督方能更为有力臣亦能更好地为陛下分忧!” 他明白皇帝给予了他作为都察院掌印官最大的信任和授权同时也堵住了可能出现的漏洞。

这套监督机制在皇帝的信重和他的刚直主持下有望真正发挥作用成为悬在锦衣卫头顶的又一柄利剑。

“好!”朱由检满意地点点头“那此事便就此定下。

爱卿尽快拟定详细的《监察条例》与人员选派方案朕准奏后即刻施行。

” 至此一套由 “锦衣卫侦查取证、都察院过程监督、刑部审核公诉、按察使司独立审判” 构成的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司法体系雏形终于在朱由检的手中初步搭建完成。

这在大明法制史上无疑是石破天惊的一步。

你问满朝文武官员会不会反对朱由检这套司法改革? 反对?怎么可能! 当皇帝扩招锦衣卫、增设刑部“检察司”、强化按察使司审判职能乃至授权都察院进行监督的整套方案逐渐明晰后整个大明的官场非但没有掀起预想中的抗议浪潮反而陷入了一种近乎狂热的集体沉默与默契配合之中。

原因无他只因朱由检这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改革看似是在拆分、制约权力实则是在旧的官僚体系之上凭空创造出了数以百计、甚至近千个全新的、炙手可热的“清流”官位!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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